• 受害少女为何宁报料不报案
    • (2007-8-13 17:16:38)
        “我叫李芹小琼(化名),年前被人骗欺到弥勒县东门停车场从事卖淫活动,今晚一个好心司机把我‘救’了出来,现在停车场内还有50多个少女,希望你们救救她们。”被害人这通求救电话打去的对象并非警察,而是记者。8月4日,一名自称小琼的被骗少女打进云南一家报纸的热线,称有50余名未成年少女被人诱骗至云南弥勒县东门停车场内从事卖淫活动。因受到老板的“软禁”被骗少女无一逃离淫窝。(《生活新报》8月8日)
        山西黑砖窑的“童奴”事件尚在善后,云南又暴停车场“童妓”风波。同样是令人发指的恶行,同样是职能部门听之任之,放纵违法。不同的是,山西“童奴”事件因被害人家属的不懈努力和媒体的持续关注,终引起了高层关注,在层层批示之下解救行动迅即展开。而云南“童妓”事件在媒体介入之后,当地警方的解释仍是如出一辄的推卸责任。一位局领导告诉记者,东门停车场确实存在一些涉黄的不法分子,之前他们也曾多次严打,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了50多起。“但因弥勒的地理环境特殊流动人口大,加之涉黄分子隐蔽性强,取证困难,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其彻底清除。”
          然而据记者暗访该停车场,在一栋客房楼前看到的情形却是:十余名少女正沿客房一间一间地敲门,边敲边问房中客人“拿脚不?”很快,几名女孩都找到了客人。而没人光顾的女孩仍继续在楼上寻找客人。翌日,记者第二次光顾这个淫窝时,还轻易地找了两名少女,并在谈好价钱后将两人带离了停车场,并在一家洗浴中心开了房间。如此公开的“涉黄”都被称为“隐蔽性强,取证困难”,如果不是睁眼说瞎话,那就肯定污辱了当地警察的智商。
        而就在记者向当地公安机关反应之后,一位副局长据说“非常重视”,于是“立即召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、事发地派出所所长商议此事”。这位负责人还表示,将立即安排人手对停车场进行调查,并下令治安大队大队长迅速组织警力着手调查。若确实存在类似情况,他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严处理。笔者注意到,记者向警方报案是在8月5日,报道刊发时间是在8月8日。在警方获知东门停车场涉黄,且可能50多名未成年少女被软禁之后,两天过去了,最新的消息仍然是“目前,弥勒县公安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”。却不知道警方要“调查”多久才能展开实质的“行动”。
        如此“非常重视”,也就不难理解这个涉黄窝点为何能长期存在,至于被害少女宁愿向媒体报料也不向警方报案的“不合情理”之处,也变得合乎逻辑。从报道中看,记者透露了不少关于被害少女的信息,这让读者不免更担心在警方的行动迟迟未展开的状况之下,被害少女的安危。当这些少女的安全还未得到警方保证之前,媒体的冒然报道同样应予指责。
          只是,不知道当警方和媒体都不能相信时,受害少女的求救电话还能打给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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